為病妻交出經營權卻被侵占13年 八旬創辦人林顯明嘆等不到正義

【記者 曹雅婷/新北報導】新北市石門區私立「雙園長青護理之家」驚爆長達13年的合作經營糾紛。現年已高齡92歲的創辦人林顯明控訴,與前的經營者孫家倫於民國102年簽署合作經營契約後,對方長期未履行租金與契約義務,卻持續掌控經營權與收益,甚至將他暴力驅出,使其身心俱疲,晚年深陷無止境訴訟泥淖,至今仍無法等到司法正義的實現。
林顯明去年另聘沈姓律師,向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提起訴訟持續推動強制執行,要求對方強制點交、清償積欠租金、原約定薪資及交還經營權,並停止長達13年的違法侵權占用行為。同時配合行政申訴,採司法與行政雙軌並進方式爭取權益。今年元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後,法官諭令今(6)日宣判。

為照顧病妻忍痛交棒 盼延續機構營運

非常特別的是,這一起長達13年的經營權之爭,對當事人林顯明來說,感覺就像家裏大門洞開忽然闖入一隻雄獅就此賴著不走了!面對此一局面,除了無止境的訴訟,可以說除了無奈,還是無奈,毫無辦法。

林顯明表示,雙園長青護理之家成立於民國87年,為全省早期成立的護理機構之一,曾獲評鑑甲等。後因妻子罹患癌症末期,無力繼續經營,加上夫妻倆育有1男1女,但孩子都不想承接,為確保機構正常運作,乃於102年4月10日與孫家倫簽訂《合作經營契約》,委託其代為經營。

契約明訂,若任一方違約,另一方得終止合作並收回經營權,且機構房產所有權仍屬林顯明夫妻。

13年未繳租金 營收遭全面占用

林顯明指出,自簽約後,孫家倫從未支付任何房租,卻長期佔用場地經營,所有營收歸其所有,自己分文未得,甚至在108年在孫家倫暴力脅迫下被趕出原住在二樓的住處。遭侵占長達13年期間,他身為地主仍須自行負擔地價稅、房屋稅等相關費用,即使法院判決確定對方應支付每月3萬餘元租金,也始終未履行,經濟負擔日益沉重。

據了解,雙方多年來衍生十多起民、刑事訴訟,形成「混雜性訴訟」狀態。林顯明雖於二審勝訴並聲請強制執行,卻屢遭對方以提出擔保金方式中斷程序。112年10月,林方已完成病患轉介與安置準備,準備依法收回經營權,孫家倫卻緊急提出200萬元擔保金,法院依法裁定停止執行,導致計畫全面喊停。類似情況至少發生兩次,使案件一再延宕。

由於該機構內長期收容數十名長者,涉及病患安置與照護連續性問題,強制執行須配合社會局及相關主管機關規劃,實務操作複雜。加上新北市升格後,相關權責單位轉換,使行政協調與執行程序更加困難,陸續有五位議員接受陳情介入協調,最後仍不了了之。

行政救濟受阻 負責人拒配合變更

林顯明亦循行政管道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陳情,指出對方未能提出合法建築使用證明,疑涉違規經營,依法應撤銷許可。

然而,依規定變更負責人須現任負責人李玲華配合,但對方拒不協助,導致行政立案與審查程序受阻,救濟途徑再度卡關。據了解,根據新北市衛生局113年度督導考核結果,雙園長青護理之家被評定為「不合格」機構。

依法須限期改善,否則將面臨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公告機構名稱、影響健保給付,甚至停業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對營運造成重大衝擊。

新任律師介入 盼突破執行僵局

對於宣判結果
年逾七旬的林顯明感嘆,這13年來奔走法院、議會與主管機關,卻始終求助無門。他無奈表示,怪只怪自己當初識人不明,「對方根本是吃了秤砣鐵了心,比吃絕戶還狠。」多年訴訟已讓他身心俱疲,眼見年歲漸長,仍等不到公道。

律師指出,本案凸顯現行制度長期存在的問題,包括擔保金制度遭濫用、病患安置成為執行阻礙、行政程序受人為阻撓,以及高齡當事人須承受漫長訴訟壓力。

本案歷時13年仍未解決,更凸顯司法與行政制度對弱勢產權人及高齡者保障不足。呼籲社會各界及相關單位應正視此類長期纏訟案件,避免「合法拖延」淪為侵權工具,摧毀了「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此一台灣社會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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