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鎮民眾飼養犬隻危害公共安全 彰化縣動防所強力介入依法究責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針對近日和美鎮太平路發生犬隻成群遊蕩並傷人事件,彰化縣動防所表示,為即時排除公共安全疑慮,動防所已協助辦理捕犬及後續運送作業,本府高度重視,並已立即採取相關處置措施,並嚴格落實相關法規,以維護民眾安全及地方安寧。
動防所說明,該批犬隻原係由一名年長婦人飼養,惟其近日因病住院治療,其配偶無力照顧,遂將原本長期鍊養於私人土地上的犬隻放出,致犬隻在外遊蕩並發生傷人情形。
動防所呼籲,犬隻飼主應善盡管理責任,妥善約束及照顧犬隻,避免發生傷人或危害公共安全情事。本案飼主管理責任部分,動防所已當場要求家屬限期完成犬隻寵物登記及絕育作業,另針對飼主疏縱犬隻致發生傷人情形,亦將依同法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和美鎮民眾飼養犬隻危害公共安全 彰化縣動防所強力介入依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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