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泰柬仍難逃法網 刑事局跨國合作緝回詐欺、毒品要犯

【記者 曹雅婷/臺北報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9)日發布新聞指出,為持續深化跨國執法合作機制,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攜手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成功查緝2名潛逃海外的我國通緝要犯,並於午後由刑事局國際刑警科順利押解返台歸案,展現打擊跨境犯罪、追緝外逃犯嫌的堅定決心與執法能量。

刑事局表示,本案由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及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共同合作偵辦,查獲地點為桃園市大園區,查獲對象為蔣姓男子(82年次)及黃姓男子(86年次)。

警方調查,蔣嫌自112年起涉嫌擔任詐欺集團取款車手,長期受集團指揮於全台各地提領詐騙款項。蔣嫌遭查獲後,竟於113年間潛逃至泰國及柬埔寨,隨後因涉犯詐欺、洗錢等案件,陸續遭各地檢署及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累計多達8案。


另名黃嫌則涉嫌販賣依托咪酯,於112年潛逃泰國後,仍持續在境外遙控國內成員從事販毒行為。更嚴重的是,黃嫌另涉強制性交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定讞,並遭桃園地方檢察署及桃園地方法院就毒品、強制性交等案件發布3案通緝。

刑事局強調,2嫌在泰國落網後一度拒絕返台,企圖拖延司法程序,但在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密切協調與周延部署下,最終突破重重障礙,順利於4月9日押解返國,依法歸案。

刑事局指出,本案充分展現我國與泰國執法機關之間密切合作成果,也再次證明即使嫌犯逃亡海外,也無法規避法律制裁。未來將持續強化國際情資交換與執法協作機制,攜手境外執法夥伴共同打擊跨境犯罪,讓海外不再成為逃犯躲避追訴的避風港。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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