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法制化啟航 政府跨部會攜手打造最強防詐體系
【記者 曹雅婷/臺北報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今(28)日舉行法制化啟航典禮,象徵政府防制詐欺工作正式邁向專責化與制度化的新里程碑。此法制化作業先後通過考試院審議、行政院核定,並於 11月7日正式發布生效。典禮由內政部長劉世芳主持,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及多部會代表均親自出席,展現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共同強化防詐量能的高度決心。
劉世芳指出,將「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正式法制化,不是再加一個閃亮亮的招牌而已,是代表政府願意把責任扛起來,不閃、不推,讓打詐團隊有一個穩定整合、統籌情資的中樞。也讓專業人才適得其所,不必再輪調或來回奔波。

自 111 年行政院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並於 112 年提升為 1.5 版後,中央整合內政部、金管會、NCC、法務部及地方政府成立「打詐國家隊」,從「識詐、堵詐、阻詐、懲詐」四大面向推動防詐工程。113 年行政院公布「打詐新四法」,制定我國第一部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並修正相關法規,奠定更完整的法制架構。同年底推出「行動綱領 2.0 版」,新增「防詐」面向,強調平台治理、AI 防詐、跨境合作及被害保護,確立 114 至 115 年防詐策略方向。
數據顯示政策逐步展現成效。「165 打詐儀錶板」自 113 年上線後,各項指標明顯下降。114 年 10 月詐欺報案數 1 萬 3,673 件,較 113 年 8 月大減 36%;財損從 138 億降至 60 億,減幅高達 56%。其中假投資詐騙減幅最為顯著,案件與財損雙雙下降逾七成。

刑事警察局指出,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多年負責跨部會政策協調、情資研判及涉詐金流通報,是行政院「打詐國家隊」的核心幕僚。然而過去為任務編組,缺乏法定職掌與穩定人力,難以因應詐欺手法快速進化。此次法制化將組織定位專責化,強化情資整合、風險研判、跨部會協調及平台治理能力。
刑事警察局強調,法制化後的中心具有三大意義:
一、強化政府整體量能:跨部會合作模式從行政協調升級為法定制度,提升應變速度與一致性。
二、提升面對新興詐欺的治理能力:強化科技偵查、趨勢研判及前端阻詐機制,應對 AI 詐欺等新威脅。
三、深化國家安全承諾:以制度化方式長期保護民眾財產安全,維持社會秩序與金融信任。

刑事警察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深化跨部會合作,並與金融、電信、科技平台及企業共同建構更快速、精準且具韌性的防詐生態系,全面落實「識詐、堵詐、阻詐、懲詐、防詐」五大策略,讓民眾切實感受到政府防詐的成果。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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