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宣布破獲首宗會計師事務所助詐案 協助設立22家人頭公司鄭姓主嫌裁定羈押
【記者 曹雅婷/臺北報導】公司帳戶成為詐騙集團洗錢工具,專業人士竟成幕後推手!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在分析多起公司戶涉詐案件時,發現有特定會計師事務所經手申辦的公司,異常頻繁淪為詐騙警示帳戶,深入追查後,成功破獲全國首宗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詐騙集團設立人頭公司的重大案件,涉案主嫌鄭姓會計師遭法院裁定羈押。
刑事局指出,近年詐騙集團大量利用「公司帳戶」進行金流操作,不僅以一人申設多家公司,甚至短期內頻繁更換負責人,並申請企業網路銀行,單筆約定轉帳額度高達新台幣5,000萬元,顯示公司戶已成詐騙洗錢關鍵工具。偵查第一大隊隨即調閱165反詐騙資料庫分析,並與高雄市、台中市、桃園市、新北市及宜蘭縣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橋頭地方檢察署蔡婷潔檢察官指揮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進一步向財政部、經濟部、各縣市政府及多家金融機構調閱資料,鎖定高雄市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涉嫌重大。經統計,該事務所經手申辦的公司中,成為警示帳戶比例高達20%,遠高於全國平均值的1.8%,十分不尋常。
警方查出,詐騙集團假借「節稅」、「公司設立」名義,透過親友及網路收購人頭個資,再由會計師協助申辦公司,實際用於詐騙金流操作,初估該名會計師不法獲利達百萬元。

專案小組於1月7日,持橋頭地方檢察署暨法院核發之拘票與搜索票,會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人員,兵分多路前往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宜蘭縣及屏東縣等地執行搜索,一舉查獲主嫌鄭姓會計師等36人(含事務所員工10人)到案,並於高雄市2處會計師事務所查扣人頭公司大小章、進銷項發票、偽造國稅局收件章、事務所電腦檔案及行動電話等大量證物。
警訊後,全案依違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公司法、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法院認定鄭姓會計師涉案情節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
刑事警察局嚴正呼籲,執業會計師及相關專門技術人員,切勿為貪圖蠅頭小利而配合詐騙集團申辦人頭公司;一般民眾亦不可隨意交付身分證件供他人設立公司或擔任負責人,否則不僅違反公司法,更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甚至須面臨被害人高額求償,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警政署已要求全國警察機關持續針對「公司戶涉詐」案件向上溯源、全面清查,徹底斬斷詐欺產業鏈,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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