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牌麵粉老廠法拍風暴持續延燒!林月娥控3,190萬本票遭偽造 聲請筆跡鑑定求翻盤

【記者曹雅婷/專案追蹤報導】緊鄰台鐵潭子車站、曾為潭子加工出口區周邊最高樓建築的「象牌麵粉」潭陽產業公司廠房,在法拍程序後掀起延燒六年的訴訟攻防。地坪約383坪的廠房,2023年11月以1億3000萬元由伍珍穀粉得標,但原負責人林月娥至今仍持續透過司法途徑尋求翻盤,並指控關鍵的3,190萬元本票涉及偽造,恐導致其個人名下不動產再遭拍賣。

七十年老牌企業陷強制執行風波

潭陽公司自41年成立迄今已有七十年之久,主要從國外有進口小麥,在工廠進行研磨成麵粉及分裝後進行銷售等業務。林月娥表示,「象牌麵粉」從製成麵粉最源頭之小麥開始嚴格把關,製程中從不添加任何化學物質,即原料之進口,除選擇經過國家把關核可之外,本身每半年亦會自行送驗,隨時檢測有無含有黃麹毒素及殘留農藥等。確實是一累積多年市場口碑,本著良心經營的老牌本土企業。
然而,民國110年間,紀姓等3名自然人以「給付票款」為由聲請民事強制執行,隨後又持一紙面額3,190萬元、發票日及到期日均為108年8月20日的本票,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參與分配,導致公司資產陸續遭執行拍賣。
林月娥強調,該本票簽名及印章皆非其本人所為,已委由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請求儘速偵查,並聲請送交筆跡鑑定,以釐清還原真相。

爭點聚焦:3,190萬元本票真偽

律師在訴狀中主張,本案系爭3190萬元本票確係遭偽造無疑,該張3190萬元本票上之印章並非林月娥所有,係遭盗刻及遭冒用,既係遭盗刻而來,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舉證責任分擔之原則」及刑事訴訟法「證據裁判主義之舉證證明原則」之規定,自應由執持該3190萬元本票之紀姓等3名對造舉證證明之;若涉及偽造,更屬刑事責任範疇。
林月娥受訪時則直指,内行之人均知悉,她的簽名可以透過透明之塑膠紙描寫即可逼真偽造。自已有心臟心血管等疾患,頭暈眩及眼睛白內障視物不明等病痛,寫字無法一氣呵成,所簽之名,筆畫必有細微扭曲顫抖及停頓歪曲之情形,一經鑑定即可辨識出真假。盼透過法務部調查局或刑事警察局鑑定還原真相。
她也質疑整起事件涉及「詐欺禿鷹集團」配合「非法邪惡地面師」、及「地下錢莊之非法集團份子」鎖定操作,導致公司資產遭強制執行、最終法拍。害她蒙受無比巨大之損害,家破人散。

次子說明時間線:107年已退出經營

潭陽產業前總經理鐘俊雄指出,他於107年6月20日已交出股權與經營權,離開公司時財務狀況尚屬穩定,後續發生之資金與債務問題並不知情。

鐘俊雄進一步說明食品業原物料交易風險表示,包括小麥期貨需採即時保證金制度,國際交易涉及外幣保證金、每日結算與追加保證金壓力,若風險控管失當,可能造成資金緊縮。但他強調,自己任內財務運作仍在良好、合理風險範圍內。

全案後續發展受矚目

據了解,目前,林月娥名下潭子區不動產已完成鑑價及拍賣程序。若刑事部分未能及時釐清本票真偽,恐造成難以回復的財產損失。而本案涉及票據真偽、強制執行程序與企業資產流向,司法偵查進度與筆跡鑑定結果,將成為翻盤關鍵。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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