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審查卡關 8審委連署籲文化部先諮詢國會再審查
墨新聞|記者廖濬弘/台北報導

第8屆公視董監事第一次審查會議僅4名通過審查當選董事未達法定人數。文化部正籌備於四月中旬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但27日八名審查委員以電子郵件送交連署公開信給文化部共同呼籲,應延後召開此次審查會議,因文化部近日公布的第二波候選人名單事先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故請文化部先廣徵國會各政黨對候選人意見,形成共識後再召開會議進行審查,以早日組成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會。
這封公開信以「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為名,署名審查委員包括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
根據公開信表示,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15名審查委員,為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推舉產生。制度精神上,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亦宜廣納國會各政黨意見,再行提出。就實際運作層面而觀,以往執政黨縱居國會多數,在提名公視董事、監察人名單時,均先與在野黨協商溝通,才正式公布候選人名單。
公開信指出,去年12月31日第一次審查委員會中,文化部所提名單,事先即全未徵詢多元意見,審查委員會雖勉為通過四位董事及四位監察人,但包括會議主席吳永乾教授在内的多名審查委員均曾提議,文化部今後再提出候選人名單時,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以利公視董事會早日組成。
然而,文化部近日公布的第二波候選人名單,並未依循制度精神,亦未顧及以往成例,事先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實與審議民主理念不盡相符。因此,委員們主張四月中旬的第二次審查會議延後舉行,待文化部踐行公開、可檢驗、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後,再行召開,以符程序正義。
公開信表示,面對朝野緊張的政治氣氛,文化部長李遠力邀各界人士首肯名列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著實不易,值得肯定。委員們之所以誠懇籲請李部長循例與各政黨協商提名人選,是基於公共電視法第13條第2項明定:由行政院提名之董事、監察人候選人,須經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過。此一高門檻的重度議決規定,其立法意旨不外訓示:提名候選人須踐行前置諮商,形成相當程度共識,以利審查時取得法定多數委員的支持。是以,提出前述主張,不是為了杯葛,而是基於善意,希望協助文化部早日順利完成董事會之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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