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印花稅檢查作業開跑 提醒受檢公司行號配合執行

115年度印花稅檢查作業開跑 提醒受檢公司行號配合執行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115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開始了,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為輔導期,115年6月1日起開始查核相關業者111年至115年度檢查日期前應納印花稅之承攬契據暨其他應稅憑證等繳納印花稅情形,提醒受檢公司行號配合執行。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說明,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免除逃漏稅之處罰;但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依法原應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基於愛心辦稅理念,輔導重於處罰,籲請相關業者先自行檢查所有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繳納印花稅,如發現有短、漏貼印花稅票者,於實施檢查日前自動向該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除須補繳印花稅外,並應按漏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呼籲納稅義務人莫因疏忽而造成錢包損失。

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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