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 「有保強制險」你我都安心
墨新聞|記者王承綸/高雄報導

劉女士反映家中車輛都有投保強制險,其中一部機車不常使用,臨時騎該車去看病,在停等紅燈時被後方汽車追撞倒地受傷,準備申請強制險理賠,剛剛收到未保強制險的罰單,才發現自己的機車竟然漏保強制險,除了要被罰款,會不會影響強制險的理賠?
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為使汽車(含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以下簡稱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強制汽車都要投保強制險,當被保險汽車肇事導致自車乘客、車外第三人身故、受傷,可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提供給受害者基本的補償。強制險主要是賠別人,劉女士的案例,可直接向肇事者的保險公司申請給付或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該所提醒,維持強制險契約不中斷是汽車所有人應負的義務。強制險中斷,汽車使用道路被舉發交通違規(含科技執法、照相、檢舉、攔停等)或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監理所站收到警方的資料會進行查核,沒保強制險最高罰新臺幣1萬5,000元;一旦肇事罰款加倍。監理所建議強制險到期30日前就辦妥續保,不用擔心被罰款,還能守護每一個用路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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