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駐地夜勤納危勞津貼 為何獨漏「監所」? 基層深表「寒心」
墨新聞|記者游宏琦/高雄報導

行政院認定警消執勤,在駐地內同樣須高度警戒、隨時應變 矯正現制卻仍以「機關外」為津貼門檻 矯正署是否爭取比照?請說清楚
記者 游宏琦 專題報導
警消駐地內納入 監所夜勤呢?
行政院日前擴大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適用範圍,將警察、消防、移民及空勤人員深夜在「駐地內」執行值班、備勤勤務納入核發。

內政部115年9月10日官方新聞稿|行政院擴大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適用範圍
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8日宣布政策時,也明確表示,深夜值班、備勤員警同樣承受高度警戒及勤務壓力,因此將津貼由「駐地外」擴大至「駐地內」,不再以勤務地點作為唯一區分。(內政部)
內政部115年9月8日官方資料|卓院長宣布擴大深夜危勞津貼
問題也因此浮上檯面:
同樣深夜輪班、同樣高度警戒、同樣必須面對突發狀況,監獄、看守所內的夜勤戒護人員,為何未見同步納入?
截至9月19日查閱法務部及矯正署公開資料,尚未見主管機關針對此次內政部制度擴大後,公開說明矯正機關「駐地內」夜勤是否將比照檢討。
法務部去年才說 矯正工作「高度壓力及危險」
矯正人員也並非完全沒有深夜危勞津貼⋯⋯⋯然而,
行政院於2025年6月30日核定「矯正機關輪班輪休人員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表」,並自同年7月1日生效。
法務部2025年7月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凌晨0時至6時擔服外出戒護勤務人員,每小時增支100元,當時估計有5千多名戒護警力可適用。
法務部當時並強調,矯正機關性質特殊,戒護工作面臨「高度壓力及危險性」,矯正人員不分平、假日,都必須24小時不分晝夜輪值戒護勤務、維護囚情穩定與機關安全。(法務部)
法務部114年7月3日官方新聞稿|行政院核定矯正人員深夜危勞津貼
既然主管機關自己已經認定矯正工作具有高度壓力及危險性,真正需要檢視的,就是後續對津貼適用範圍所畫出的那條線。
一紙函釋 「機關內、外」成了津貼分界
2025年7月25日,法務部矯正署發布法矯署安字第11404009130號函,進一步界定深夜危勞性勤務。
函釋要旨明確寫道:
矯正機關深夜危勞性勤務,是指每日0時至6時,於機關外「實際執行」且「無法休宿」之勤務。
同一函釋甚至規定,戒護人員於深夜執行戒護外醫住院勤務,如果醫療院所有休息處所,或機關排定休息時間,依相關規定仍不得支領該項津貼。(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法矯署安字第11404009130號函(114年7月25日)
這也形成目前最鮮明的制度對照:
內政部2026年的政策邏輯是「危勞程度不宜僅以駐地內、外區分」;
矯正署2025年的函釋,卻仍以「機關外實際執行且無法休宿」作為重要支領條件。
兩套標準之間的差異,正是監所基層第一線人員,希望主管機關說明之處。

午夜監所不危勞?風險不會因鐵門關上消失
監獄與看守所到了午夜並不會停止運作。
夜勤人員仍須掌握舍房動態、執行巡查、維護戒護安全,並隨時處理收容人突發疾病、自傷、暴力衝突或其他重大囚情。
換句話說,凌晨兩點待在監所「裡面」,並不等於沒有勤務風險。
更值得注意的是,警政署此次提出的政策理由,正是因為駐地內人員仍必須維持高度警戒。依警政署統計,2025年深夜時段員警執勤傷亡99件,其中駐地外85件、駐地內14件,因此認定駐地內、外深夜勤務都存在風險與壓力。(內政部)
既然政府已經接受「人在駐地內,仍然可能具有危勞性」的政策邏輯,監所內夜勤是否也應採取相同方式重新評估?
基層喊「心寒」 等待主管機關表態
近日監所匿名社群「#不死靠北監所2587」發文質疑,內政部擴大深夜危勞津貼已公布多日,卻未見法務部及矯正署就監所夜勤是否比照爭取公開說明,並以「真的很心寒」形容第一線感受。
這股情緒背後,爭議其實已超過每月增加多少津貼。
對第一線人員而言,更直接的是一個組織公平問題:自己的勤務風險,有沒有被主管機關看見?
基層呼籲;《矯正署請說清楚 四個問題待回答》;
面對行政院此次政策調整,矯正署至少應公開說明:
一、是否已向法務部、行政院或人事行政總處提出建議,將監所「駐地內」深夜勤務納入危勞津貼?
二、若已提出,目前進度為何?若尚未提出,制度考量又是什麼?
三、矯正署如何評估凌晨0時至6時監所內戒護勤務的風險、精神負荷及突發事件應變責任?與警消駐地內勤務的差異依據何在?
四、行政院目前已接受「危勞程度不宜僅以駐地內、外區分」的政策理由,矯正署是否將重新檢討2025年法矯署安字第11404009130號函,以「機關外」作為適用要件之一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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