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全國首個中央專責機關即將上路

【記者 曹雅婷/臺北報導】立法院今天(21日)三讀通過《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第7條及《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增訂新住民發展署為次級機關,正式確立中央專責單位統籌台灣新住民相關政策。此重大法案獲得朝野一致同意,無保留條文,新住民發展署將肩負11項核心任務,法案自公布後3個月施行。


《新住民基本法》去年7月三讀通過,明確要求內政部必須設置專責的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全盤統籌新住民事務。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6月併案審查朝野所提《內政部組織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內政部次級機關新住民發展署,以及併案審查《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與會立委與官員討論後,雖初審通過,但大多數條文保留,全案交黨團協商。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出,這是歷史性的一刻!新住民權益開啟新篇章!她在立法院院會五次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內政部劉世芳質詢長爭取,午間朝野協商也特別出席說明,獲得國民黨立委羅志強發言支持,儘管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認為新設三級機關內政部要在短時間內完成人員、經費的執行,時間上應該再考慮,最終仍能透過記名表決三讀通過,讓她感到十分欣慰,期待3個月內,新住民發展署能依法正式亮相!


麥玉珍表示,台灣有65萬新住民,40萬新二代、85 萬移工、10 萬僑生,含家庭超過200萬人的聲音,過去十多年,他們的需求分散在各個部會,然而,就在今天,這份不安、疲憊得以放下,這不只是立院的一項決議,更是台灣民主非常重要的一天,「我們終於為百萬新住民與新二代,建立起屬於他們的完整制度。」

麥玉珍強調,感謝所有支持修法的委員,也肯定行政院與內政部在修法過程中的努力。接下來,就是跨黨派共同承擔責任,把新住民發展署「真正成立起來」,讓它成為影響國家人口、勞動、文化、教育與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力量,讓法律不只存在紙本,而是落實在每一個新住民家庭的生活。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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