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EP2】淺談AI 與數位永生對傳統喪葬習俗的衝擊與轉型
墨新聞|記者卞金峰/台北報導

文/陳伯瑋 助理教授(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助理教授、殯葬政策專家)
一、前言:
在過去的生命教育中,我們對死亡的認知多停留在「生物學」的層次:當心跳停止、呼吸消失,生命便畫下句點。然而,進入 21 世紀的數位文明後,死亡的定義正在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典範轉移」。一個人的物理肉身雖然消失了,但其在虛擬空間中所留下的社群足跡、通訊紀錄、影音檔案與資產數據,則持續運作如同「數位遺產」(Digital Heritage)。
所謂「數位遺產」這種狀態,我們或許可以稱之為「數位中陰身」。它既非全然的生,也非全然的滅,而是一種存在於雲端伺服器中的、漫長的「數位消散」過程。對於生者而言,如何處理這些數據,不僅是法律權益的角力,更是悲傷輔導中最重要的靈性安頓。
二、數位遺產在法律層面的雙重矛盾
當家屬面對亡者的手機與電腦時,首先遭遇的是法理上的冰冷高牆。數位遺產的處理遠比不動產或現金複雜,其核心矛盾在於「財產權」與「人格權」的拉鋸。
(一)「遺產」的法律繼承面臨虛擬資產的挑戰
隨著加密貨幣(BTC, ETH)、非同質化代幣(NFT)以及網路遊戲寶物的盛行,數位遺產已具備實質的市場價值。這類資產具有高度的「去中心化」特徵,若亡者生前未留下金鑰或私鑰,這筆資產將永遠鎖死在區塊鏈中,形成法律上的「無人繼承財產」。台灣目前的《民法》繼承編雖然能夠對財產權進行解釋,但在執行層面上,面對跨國去中心化技術,仍顯得力不從心。
(二)「個人專屬性」的隱私困境:通訊紀錄與數位人格
最令家屬困擾的,往往是亡者的社群帳號(如 Facebook, Instagram)與即時通訊軟體。這些內容具備高度的「個人專屬性」,包含亡者最私密的思想、人際互動與情感流露,甚至於同時擁有多個不同暱稱的虛擬帳號等等的複雜性問題。
1、法律挑戰:目前多數國際網路平台(如 Google, Meta)的服務條款皆強調「帳號不得轉讓」。即使是直系血親,若無法提供合法授權,往往被平台以保護「亡者隱私」及「第三方通訊對象隱私」為由拒之門外。
2、台灣現況: 繼承人常面臨「帳號密碼無法取得」的困境,導致亡者的數位人生被強行凍結,甚至因長期未登入而被系統自動註銷。這引發了一個倫理命題:人死後,是否仍擁有「隱私權」?或是家屬的「知情權」應優先於平台的條款?
三、數位中陰身的延續性及連結的媒介
從生命教育與心理諮商的角度看,數位遺產的價值遠超乎金錢。它是亡者「生命故事」的數位載體,是生者進行悲傷轉化的重要過渡。
(一)「持續連結理論」(Continuing Bonds)的實踐
傳統悲傷理論強調「放手」與「告別」,但 Klass 等人於 1996 年提出的「持續連結理論」認為,健康的悲傷並非切斷關係,而是將亡者在內心世界中重新定位。數位遺產正是這種「定位」的實體化媒介。家屬透過翻閱亡者的照片牆、重讀溫暖的簡訊,能在心理上感受到亡者的臨場感。這種「數位化身」在喪親初期的否認與震驚階段,提供了重要的緩衝與慰藉,協助家屬緩慢地將物理性的消失轉化為精神性的長存。
(二)「數位消散」的節奏感
在傳統習俗中,「頭七」到「百日」提供了一個節奏。數位時代則打破了這個節奏。有些帳號會跳出「生日提醒」,有些遺留的影音會突然播放。這種不期而遇的連結,一方面是驚喜,另一方面也可能成為情緒的「地雷」。如何有節奏地引導數位數據「消散」,讓生者的生活不再被過載的數位訊息所淹沒,是現代悲傷輔導的新課題。
四、數位消散過程中的二次傷害與倫理風險
數位遺產如同一把雙刃劍,處理不當時,往往會對家屬造成深遠的二次傷害。
(一)數位遺骸的劫持與汙名化
當亡者的社群帳號遭駭客盜取、發布詐騙訊息,或生前的私密影片被惡意散布、透過 AI 技術進行惡搞重製時,亡者的「數位人格」便遭到嚴重侵害。對於家屬而言,這如同目睹先人的墳塋被盜、屍體被毀,會引發極度的憤怒與無力感,阻斷了悲傷復原的路徑。
(二)AI 模擬與「數位復活」的迷思
當前最前沿的議題莫過於使用 AI 學習亡者的數據後進行「復活對話」。這種技術雖然能暫時填補空虛,但也隱含風險:
1、演算法的偏誤: AI 模擬出的語氣可能並非亡者的真實原貌,這種「擬似感」可能扭曲家屬對亡者的真實記憶。
2、悲傷的停滯: 過度依賴數位虛擬影像,可能讓家屬拒絕進入現實生活,形成「病理性哀慟」。
五、未來趨勢——殯葬業與生命教育的數位革命
面對「數位中陰身」的出現,我們需要一套全新的應對機制,結合法律保障與靈性照顧。
(一)提倡「數位遺囑」的觀念
在生命教育中,應推廣「數位遺產管理」的概念。鼓勵個人在生前透過 Google 的「閒置帳號管理員」或 Facebook 的「紀念帳號委託人」功能,預先指定數位繼承人。這不僅是為了財產,更是為了在清醒時決定自己想要留下什麼樣的「數位身後名」(Digital posthumous names)。
(二)數位入殮師的建立
未來的禮儀師或殯葬禮儀服務人員需要具備「數位淨化」的職能。
1、職責:協助家屬合法取得數位權限、整理珍貴影音、註銷不必要的帳號、甚至建立數位追思平台。
2、目標:讓數位遺產從「混亂的數據」轉化為「有溫度的數位紀念碑」,協助家屬完成從實體喪禮到數位轉身的全過程。
總之,數位時代的死亡,不再只是一聲嘆息,而是散落在網路空間的點點星光。我們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在冰冷的法律條文中注入生命關懷,在破碎的數據中找尋情感的歸宿。
「數位中陰身」的觀念提醒我們:生命的尊嚴,不應止於遺體的安葬,更應延伸至其數位人格的安頓。當法律能夠保障權益、技術能夠溫暖人心、生命教育能夠引導釋懷時,數位遺產將不再是家屬沈重的負擔,而是一盞指引生者繼續前行的長明燈。
我們正處於這個變革的開端。透過跨專業的合作與省思,我們終將學會,如何在虛擬與真實的交織中,為靈魂找到最終的安息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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