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條通在身!「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潛逃美國7年遭押返台 桃機上銬畫面曝光

【記者 曹雅婷/桃園報導】曾因「太陽花女王」稱號受到外界關注的劉喬安,因涉侵占案件遭通緝後潛逃美國長達7年,如今終於遭押解返台。刑事警察局今(4)日宣布,在台美跨國執法合作下,順利將遭5個地檢署發布通緝的劉喬安押解返國,晚間並於桃園國際機場完成移交,後續將交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刑事警察局表示,劉喬安於108年間因涉侵占案件,自知即將遭通緝後棄保潛逃赴美。旅美期間,除多次因社群言論引發爭議外,亦涉及多起毒品案件,目前累積遭國內5個地檢署發布通緝,成為警方長期追緝重點對象。


警方指出,自劉喬安遭通緝後,刑事局即成立專案緝捕小組,由國際刑警科及偵查第二大隊持續蒐集其行蹤,並透過駐美東、西兩地警察聯絡官與美方執法機關密切合作,持續交換情資,掌握其活動軌跡。

警方證實,經長時間情資分析與跨境合作後,美方執法機關於114年1月22日依據我方提供情資,在美國波士頓某飯店成功逮捕劉喬安,隨後移送拘留中心等待後續遣返程序。

刑事局表示,劉喬安遭拘留後,由駐美東、西聯絡組持續掌握其上訴狀況,並與美方積極協調遣返作業。歷經超過一年司法及行政程序後,終於於115年6月4日,由駐美聯絡官會同美方執法人員共同押解返台,並於桃園國際機場完成移交。

警方強調,本案從我方提供即時情資、美方執行逮捕,到雙方合作完成遣返,歷時超過一年,充分展現臺美跨境執法合作成果。近年因美國積極推動非法移民遣返政策,刑事局亦持續透過駐美警察聯絡官強化與美方情資交換及合作機制,已陸續協助緝獲多名潛逃海外通緝犯。

刑事局重申,追緝外逃通緝犯是警方持續推動的重要工作,無論逃亡何處,警方都將持續透過國際合作、情報交換及聯合執法等方式,追緝到底,以維護司法正義與社會治安。

劉喬安共5案遭通緝如下:
侵占(花蓮地檢,花檢信偵作緝字第000992號),108/12/06發布通緝。
詐欺(臺北地檢,北檢欽偵化緝字第000963號),109/03/30發布通緝。
毒品防制條例(桃園地檢,桃檢維偵河緝字第005086號),110/11/29發布通緝(大麻、蘆竹移送)。
毒品防制條例(新北地檢,新北檢增偵物緝字第000043號),112/01/05發布通緝(古柯鹼、調查局移送)。
毒品防制條例(士林地檢,士檢迺偵會緝字第000483號),113/02/27發布通緝(古柯鹼)。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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