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詐120萬竟被逼當車手!刑事局破解租車換車斷點 掃蕩詐團查扣大批贓證物
【記者 曹雅婷/臺北報導】假投資詐騙手法再升級!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17)日宣布破獲一起大型假投資詐欺集團,該集團不僅以「穩賺不賠、保證獲利」話術誘騙民眾投入資金,甚至在被害人無力繼續投資後,竟反過來要求被害人充當取款車手、交付金融卡,讓受害者一步步淪為詐騙共犯。
案經警方深入追查後,更發現詐團勾結租賃車行,以偽造租賃契約掩護收水手及監控手身分,企圖藉由頻繁換車製造斷點規避警方查緝,但仍遭警方透過「鷹眼式」監視器比對成功破解,全案共拘提19名犯嫌到案,估計被害財損高達新台幣1億1,072萬餘元。警方訊後已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中。

刑事局表示,本案源於去年12月底一名民眾報案,指稱遭假投資平台詐騙約120萬元。詐團見其無力持續投入資金後,竟誘騙被害人擔任取款車手,並要求交付金融卡,直到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後,才驚覺自己早已落入詐團圈套。警方獲報後立即與臺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該詐欺集團由藏身境外的林姓主嫌負責操控,並招募林姓、李姓、詹姓等人分工合作。其中林、李二人擔任外勤收水手,負責向車手收取詐騙贓款,再以「丟包」方式層層轉交上游,藉此切斷金流;詹嫌則擔任集團會計,負責帳務核對及支付收水手相關開銷,整個詐欺集團分工細膩、運作縝密。

專案小組長期蒐證並透過大量監視器畫面交叉比對發現,該集團為躲避警方追查,竟與租賃車行勾結,由租車業者提供犯案車輛,並簽署偽造租賃契約,掩護實際駕駛的收水手與監控手身分,藉由不斷更換車輛增加警方追查難度。然而警方運用影像分析及監視器比對技術,仍成功掌握詐團活動軌跡,逐步鎖定涉案成員。
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蒐證,分別於去(114)年12月29日、今(115)年3月11日及5月19日,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及屏東縣等地同步展開搜索拘提行動,一舉拘提王姓、林姓、李姓等19名犯嫌到案,並查扣現金35萬餘元、作案手機、平板電腦、點鈔機、黑莓卡、帳冊、偽造租賃契約、GPS定位器、購車證明,以及毒品K他命、警棍、開山刀等大批證物。

警訊後,全案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王姓、林姓及李姓3名主嫌經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其餘共犯則分別以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
刑事警察局提醒,假投資詐騙經常以「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話術吸引民眾投資,當被害人資金耗盡後,更可能遭誘騙提供金融帳戶、金融卡,甚至淪為提領贓款的車手,不僅血本無歸,更可能觸法成為詐欺共犯。
警方呼籲,若遇疑似投資詐騙或遭要求交付金融卡、代為提款等情形,務必提高警覺,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以免落入詐騙集團設下的陷阱。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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