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茶油爆混中國苦茶籽 北檢嘉檢17路搜索威加、源春製油

苦茶油爆混中國苦茶籽 北檢嘉檢17路搜索威加、源春製油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苦茶油食安風暴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偵辦威加國際公司苦茶油涉嫌混充中國大陸苦茶籽案,發現威加疑似進口中國大陸苦茶籽後,委託嘉義縣源春製油廠代工生產苦茶油,並流向多個市售品牌。台北地檢署4日協同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及相關單位,同步搜索威加公司、源春製油廠等17處地點,並通知7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全案持續擴大偵辦中。

本案源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接獲永豐餘生技公司自主通報,旗下「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有效日期2028年5月25日)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2.9ppb,超過法定限量2.0ppb。食藥署隨即會同台北市及嘉義縣衛生局展開追查。

調查發現,永豐餘生技向威加國際下單採購苦茶油,再由威加委託源春製油廠加工製造桶裝苦茶油,最後交由亞世家企業公司分裝、貼標後上市販售。相同批次苦茶籽原料另製成「高仰三苦茶油250ml」及「庭茂苦茶油250ml」等產品,共涉及6個批次,有效日期分別為2028年1月2日、2月22日、3月17日、5月25日、6月15日及6月22日。

此外,國際機能公司也主動通報,委託源春製油廠生產的「台灣苦茶油500ml」(有效日期2027年12月25日)檢出苯駢芘2.6ppb,同樣超出法定標準。食藥署立即會同新北市衛生局前往稽查,確認問題批次共生產780瓶,其中773瓶已透過門市及官方網站售予消費者;另有一批有效日期為2028年5月24日、共599瓶產品尚未出貨,已遭新北市衛生局要求全面下架回收。

檢調指出,台北地檢署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於7月31日正式立案偵辦,追查後發現威加國際疑似進口中國大陸苦茶籽混充製油,且源春製油廠為多家品牌苦茶油的共同代工廠,案情牽涉層面廣泛,因此由台北、嘉義兩地檢署共同分工偵辦。

苦茶油涉混中國苦茶籽,北檢嘉檢聯手搜索威加國際、源春製油廠17處、約談7人。(圖/嘉檢提供)

4日檢調兵分多路,由台北地檢署及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嘉義縣調查站,並會同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及嘉義縣衛生局,搜索威加公司、源春製油廠、梅山茶油生產合作社及相關涉案人住居所、辦公處所等共17處,並通知7名案關人到案查證,全案仍待進一步釐清原料來源、代工流程及是否涉及標示不實、食品安全等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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