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用幣安換USDT 虛擬貨幣3大刑事紅線
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阿凱(化名)在高雄做了兩年幣商。沒有店面,接單靠一個LINE群,客人要USDT(太達幣—是全球最大的美元穩定幣)就報價、面交收現金,一筆抽1%到2%。有幾個客人開口就是幾十萬,只要求分批、當天完成、資料不要留太多。他覺得怪,但錢好賺,就沒多問。
半年後警察找上門。他的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加密貨幣交易所帳號被暫停出金,人以涉嫌幫助詐欺、洗錢被移送。他在偵訊室說了一句很多幣商都說過的話:我只是換幣,又沒有騙人。
行政院8月13日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未完成登記就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以及虛擬資產服務法關於未經許可經營虛擬資產業務、發行穩定幣等行為,一併列為洗錢罪。本報專訪長期承辦:詐欺洗錢與虛擬貨幣案件的張奕晨律師(高雄刑事律師),拆解這波修法對幣商與加密貨幣投資客的實際衝擊。

無照本身,成了洗錢罪的入場券
張奕晨律師說明,洗錢罪前面必須先有一個特定犯罪產生不法所得,後面的漂白動作才叫洗錢。過去無照做幣商,主要是洗錢防制法第6條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問題,賺到的價差還不會被當成洗錢的犯罪所得。
「這次修法把無照經營拉進特定犯罪名單,等於在後面接了一條更重的線。」律師指出,無照經營一旦本身就是特定犯罪,業者把賺來的錢再轉一手、再換一次幣、拆散進不同帳戶,就可能被評價為洗錢——金額未達1億元,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達1億元以上,直接跳到3年以上10年以下、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他認為,未來最大的攻防在犯罪所得怎麼認定:只算幣商實際賺到的價差,還是整筆經手的金額,兩種算法刑度天差地遠。
紅線一:換USDT、BTC賺價差,法律上叫經營虛擬資產業務
很多人以為做幣商就是買低賣高。張奕晨(加密幣律師)提醒,洗錢防制法第6條自113年11月30日施行後,未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反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全台完成登記的加密貨幣業者只有個位數。
虛擬資產服務法今年三讀立法通過後,門檻再跳一階:登記制改許可制,未經許可經營虛擬資產業務或發行穩定幣,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已完成洗防登記的業者,也要在施行後12個月內申請許可、21個月內取得證照。
「群組報價、代購代賣、幫人收台幣再給USDT,這些在當事人心裡是接案,法律上就是經營。」高雄刑事律師(張奕晨律師)說,立法方向已經清楚:未來的分界不是賺多賺少,而是有沒有牌。(延伸閱讀:民間金主成了詐欺共犯?高雄律師談詐欺罪的界線)
紅線二:借出幣安、幣託帳號,跟借出存摺是同一件事
很多人以爲只有交付銀行帳戶才算違法!
洗錢防制法第22條明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在虛擬貨幣交易所申請的帳號提供給他人使用。違反者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若收了對價、一次提供三個以上帳戶帳號,或告誡後五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業者也應對帳號暫停、限制功能甚至直接關閉。
張奕晨律師(高雄律師)點出,銀行帳戶或加密貨幣交易所帳號,幣安、幣託與其他境外平台一樣都算在内。常見情形是朋友說自己過不了KYC(認識你的客戶),借帳號收一下幣,結果那批幣是被害人的錢,帳號主人不但被告誡、帳號被關,還會被追究幫助詐欺與洗錢。
紅線三:以為放在幣安、丟進冷錢包就查不到
檢警這幾年陸續導入幣流分析工具,把鏈上位址的轉帳關係圖形化,再結合線下的門號、金流與住居所資訊,把匿名位址對回真實的人。境外交易所普遍設有執法機構協查窗口,可提供註冊資料與交易紀錄,或直接凍結出金;國內甚至有能嗅出電子載體的偵測犬,專門用來找藏起來的冷錢包(電子偵測犬Wafer能聞出儲存裝置上獨特的化學塗料「三苯基氧化膦」)。
虛擬貨幣專業律師張奕晨說明,扣押BTC跟扣押一台筆電是兩回事:檢警要的不是那支硬體錢包,而是用私鑰能移轉的那筆BTC,因此會要求現場立即把幣轉入檢警專用位址,全程錄影,再把私鑰、助記詞與移轉數額記進扣押物品目錄表。
「拖到回去才慢慢鑑識,虛擬幣早就被同夥轉走,所以現場那幾分鐘特別關鍵,也特別容易出爭議。」張律師表示,搜索票上的客體要記載到比特幣位址、移轉所需的私鑰與可能儲存私鑰的載體;寫得太籠統,等於讓執法人員有理由把手機、電腦全翻一遍。反過來說,虛擬幣已經扣到手還繼續搜找票上沒寫的資料,這些另案證據能不能用,法庭上就有得爭。
我只是賺價差,為什麼變共犯?
回到阿凱的問題。張奕晨(虛擬幣律師)說,這類案件的核心不是有沒有跟詐團聯絡,而是刑法上的不確定故意:你有沒有預見對方可能是被害人,而即使真的發生也不違背本意。同樣的邏輯,這兩年也大量出現在民間放款的案子裡。

張奕晨(高雄刑事律師)的實務建議是: KYC資料、對話紀錄與金流憑證完整留存,不要為了成交配合對方規避驗證;帳號與私鑰絕不外借;收到警局通知,第一時間不要刪對話,那些紀錄往往是唯一能證明你不知情的東西。
(延伸閱讀:民間金主成了詐欺共犯?高雄律師談詐欺罪的界線)
【張奕晨律師】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與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長 — 刑事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高雄刑事律師推薦,虛擬貨幣專業律師推薦】
張奕晨律師電話:0919-703-760
LINE ID:@520zeb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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