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告發柯文哲、黃國昌等9人涉違選罷法 公布徐欣瑩Line對話質疑:沒有承諾何來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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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長「藍白合」破局爭議延燒,《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7日赴地檢署,告發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主席黃國昌等9人,指相關人士在未提出具體證據情況下,持續指控國民黨新竹縣長候選人徐欣瑩「說謊」、「不守信用」,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吳子嘉晚間並在「董事長開講」節目公布所掌握的徐欣瑩、黃國昌LINE對話,主張雙方直到7月仍在討論協調方式,並無證據證明徐曾承諾「竹北市長一定禮讓民眾黨」。

根據吳子嘉委任律師陳振東聲明指出,近日坊間盛傳徐欣瑩與民眾黨曾就竹北市長候選人協調達成承諾,吳子嘉主動調查並檢視徐、黃LINE訊息後,認為並無徐就此向黃作出明確承諾,因此決定針對相關發言者提出刑事告發,請檢方調查是否涉及散播謠言或不實之事、意圖使人不當選。
此次告發對象包括柯文哲、黃國昌、陳智菡、許甫、周榆修、邱臣遠、黃心愉、邱佩琳及吳皇昇等9人。吳子嘉表示,黃國昌以「公然說謊」、「說話不算話」等強烈措辭批評徐欣瑩,其他民眾黨人士陸續跟進,甚至出現不得替徐站台的要求,但至今未見足以證明徐本人曾作出具體禮讓承諾的直接證據。
吳子嘉說,自己過去相當敬重黃國昌,6日還曾投書要求黃,既然要以如此高強度措辭質疑一名候選人的誠信,就應負起舉證責任。他表示,檢視相關資料後,認為黃國昌的公開說法與現有證據存在重大落差,因此決定將資料交由司法檢驗;黃國昌也可提出證據,讓雙方說法接受檢調調查。
節目並以「竹北藍白合羅生門,徐欣瑩到底答應什麼?」整理爭議,認為必須區分兩個層次,一是「藍白兩黨曾有合作共識」,另一是「徐欣瑩本人曾承諾竹北一定禮讓民眾黨」,兩者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簡報指出,3月5日徐欣瑩曾赴民眾黨中央拜會,當時主要討論兩黨主席若就藍白合作達成協商,徐將全力配合,但並無資料顯示徐當場承諾竹北市長一定支持民眾黨人選。3月18日相關合作協議則載明:「鄉鎮市長及議員依各黨自己機制提名,若個別選區需要整合,由兩黨協商工作小組基於最大勝選考量協調。」其中同樣未出現「竹北一定由民眾黨提名」等文字。
吳子嘉認為,後續時間軸更值得注意。他公布所掌握的徐、黃LINE對話顯示,7月8日徐欣瑩詢問面對外界持續放話是否無須理會,黃國昌回覆:「我們已經向貴黨黨中央提出依照之前所建議的協調方式進行。」
吳子嘉據此質疑,黃國昌的回覆本身顯示,他清楚協調對象是國民黨中央;而雙方到了7月8日仍在談「協調方式」,代表當時程序仍在進行。若徐欣瑩並無竹北提名的最終決定權,且兩黨仍處協調階段,要指控徐「失信」,就應提出更直接證據。對話也顯示,7月23日徐欣瑩曾再傳訊詢問黃國昌是否有機會見面,希望「彼此不要有誤會」;8月間也曾多次致電,但截圖顯示未獲接聽。
到了8月30日,徐欣瑩再以長篇LINE訊息向黃國昌說明她一貫立場都是「彼此支持、互相幫助、藍白合作」,並強調竹北市長人選最終決定權在中央黨部主席、組發會及縣黨部。徐欣瑩並稱,她從未在黨部詢問意見時表達不願接受藍白其中任何一位候選人,並表示「在新竹縣,最希望藍白合的人,於公於私,絕對會是我。」
吳子嘉形容,整起事件已從一場「協商破局」,演變成針對候選人的「人格謀殺」。他認為,真正應釐清的是:徐欣瑩究竟在何時、何地、向誰,以什麼原話承諾「竹北市長一定禮讓民眾黨」?若有人掌握會議紀錄、錄音、LINE對話或具名證詞,就應完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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