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公園重建遭內政部認定擅拆 賴苡任批鄭朝方浪費公帑 質疑補助款是否繳回
墨新聞|地方中心

台北市士林、北投市議員參選人賴苡任今(23)日針對竹北市福興公園、縣福園公園改建爭議提出質疑,指兩座公園部分設施在民國111年才完成改善,未滿4年,竹北市公所又分別投入1,598萬元及2,798萬元進行二期改善及全面翻新,質疑是否涉及重複建設及公帑使用效益問題,要求竹北市長鄭朝方公開說明。
公開資料顯示,竹北市公所於2025年11月啟動福興公園第二期改善工程,編列1,598萬元,改善入口廣場、步道、照明及公廁等設施;2026年1月則投入2,798萬元翻新縣福園公園,針對空間配置、安全及景觀進行改善。

賴苡任表示,根據民眾陳情及其取得的相關資料,內政部110年間曾透過「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福興及縣福園兩座公園改善工程,總經費70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560萬元、地方自籌140萬元,工程於111年3月完成。如今部分設施再度面臨拆除或改建,他質疑:「才剛驗收沒幾年,為何又要拆掉重做?」
賴苡任並稱,其取得的函文資料顯示,新竹縣政府曾提醒竹北市公所以修繕為原則、避免重複建設;內政部也針對縣福園公園涉及中央補助設施拆除問題提出意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網目前仍列有「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相關補助執行要點。
賴苡任因此要求鄭朝方說明,為何111年才完成的設施不到4年即再度改建;內政部是否因設施拆除要求追回補助款,若有,竹北市公所是否已繳回、金額多少;另福興公園第二期1,598萬元及縣福園2,798萬元的工程項目、拆除範圍及實際支出,也應向市民完整公開。
不過,竹北市公所先前對外說明,縣福園原有設計較為封閉,存在照明不足、視覺死角及治安疑慮,因此希望透過翻新改善環境安全;福興公園二期則是針對尚未整建區域、步道、公廁及照明進一步優化。
賴苡任表示,公共建設可以改善,但涉及中央補助、既有設施拆除及數千萬元追加投入,就有責任接受公共檢視,呼籲鄭朝方針對工程必要性、經費流向及補助款處理情形逐項說明。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拆公園重建遭內政部認定擅拆 賴苡任批鄭朝方浪費公帑 質疑補助款是否繳回
瀏覽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