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收賄判12年 三星鄉長李志鏞停職難再戰政壇

涉貪收賄判12年 三星鄉長李志鏞停職難再戰政壇

墨新聞|記者農夫林/宜蘭報導

涉貪收賄判12年 三星鄉長李志鏞停職難再戰政壇

宜蘭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辦理公所活動期間收賄圖利特定廠商,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地方法院21日宣判,認定其收受賄款20萬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2年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由於刑期逾10年,依法將無法參選下屆縣議員。對此,李志鏞仍否認涉貪,強調未違背職務或收賄,並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捍衛自身清白。

宜檢調查,李志鏞在2019至2020年間,將「花海周邊意象」及「年節街景暨落羽松夜間光廊」兩大採購案,內定給廠商張聖謙得標。期間不僅接受張男的高檔餐酒招待,更在兩案分別驗收完成後,各收受20萬元的期約賄款。

此外,針對「耶誕樹裝飾案」,李志鏞也違法指示下屬將施工經費切割為4筆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藉此規避政府採購法,逕行指定由張男承作。後續更透過由棚架舞台業者沈東駿,開立不實會計憑證辦理核銷,使張男順利取得18萬餘元的不法利益。

宜蘭地院21日審結,法官認為李志鏞在「花海周邊意象」及「耶誕樹裝飾案」事證明確,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扣案犯罪所得20萬元;其餘被訴「年節街景暨落羽松夜間光廊」期約、收賄部分無罪。

依法李志鏞將無法參選下屆縣議員。

宜蘭縣政府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指派代理鄉長。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涉貪收賄判12年 三星鄉長李志鏞停職難再戰政壇

Views: 0